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经本人申请,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申请人材料(电子版)进行了审核并组织了会议评审,现对学院初评通过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14日,如对结果有异议,请于2021年05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反映。
电话:55191806
地址:电信楼205
附:学院初评通过名单(4人)
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:谢秋菊
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:张宇、戴百生(破格)
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:张继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