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委、总支:
根据学校党委对2016年工作的总体部署,现就下半年基层党组织生活提出以下指导意见。
一、指导思想
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,按照党组织生活“6+4”模式,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,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,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,为推动学校综合改革、“十三五”规划建设及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。
二、主要内容
(一)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
1.活动内容:
(1)学习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》;
(2)学习《习近平总书记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》;
(3)学习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》。
2. 工作重点:
坚持把学习讲话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,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同考察黑龙江重要讲话、3月7日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结合起来,按照“五位一体”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要求,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、提振信心,不断增强推进振兴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,努力把讲话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、推进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。
坚持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与我校“五项改革、六大工程”结合起来,与实施我校十三五规划结合起来,同破解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难题结合起来,切实把讲话精神转化为加快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的动力,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整体发展与提升,努力开创“十三五”各项工作新局面。
(二)结合实际,积极开展党员主题实践活动
1. 活动内容:
(1)学习《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“学党章党规、学系列讲话,做合格党员”学习教育实施方案》;
(2)开展“佩戴党徽,明确党员标准;亮明身份,发挥党员作用”主题实践活动。
2. 工作重点:
围绕学校 “十三五规划”和“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”目标,针对不同岗位、不同群体党员实际,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。教学学院重点落实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,党政机关重点落实党员先锋岗、示范岗和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,后勤等服务部门重点落实党员挂牌上岗、亮明身份制度和党员责任区制度。
深入开展“佩戴党徽,明确党员标准;亮明身份,发挥党员作用”主题实践活动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铭记党员身份,履行党员义务,明确党员标准,做出党员表率,充分发挥党员在推动发展、服务群众、凝聚人心、促进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。
(三)对照要求,严格落实党组织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1. 活动内容:
(1) 召开党员大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;
(2) 召开党支部“两学一做”专题组织生活会。
2. 工作重点:
坚持“抓在日常”、“严在经常”,认真落实党员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推进党员思想教育常态长效,基层组织生活制度常态长效。
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,对照“四讲四有”合格党员标准,按照个人自评、党员互评、民主测评、组织评定的程序,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。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,确定评议等次。
年底前,各党支部以“两学一做”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,进行党性分析,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,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,接受各方面的监督。会后,要形成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,报上级党组织。
(四)围绕立项,创新开展基层党组织生活
1. 活动内容:
(1)学习贯彻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》;
(2)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建设。
2. 工作重点:
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学校党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》精神,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、新办法,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调动发挥各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。
按照学校2015年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工作要求,以加强基层党建研究、创新党建工作载体、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为重点,以服务党员、服务师生、服务基层为内容,开展主题鲜明、内容丰富、形式新颖、富有实效的基层党建研究与党组织活动实践。认真做好“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”中期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各基层党委(总支)要结合自身实际,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党组织生活计划,并紧密联系党委(总支)实际,结合工作需要和党员需求,自主设计两项以上活动内容,保证各党支部每月至少过一次党组织生活。
2、各党支部要做好组织生活记录和考勤,认真填写《党组织生活记录本》。学校组织部将会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基层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,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、先优评选的重要依据。
3、各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特点和需求,创新丰富组织生活形式和内容,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广大党员要积极踊跃参加党组织生活,并为创新组织生活形式、丰富组织生活内容献计献策。
4、各基层党委(总支)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工作,重点检查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及考勤情况,组织生活的频次和质量。
5、各基层党委(总支)的党组织生活计划请于9月9日前报送党务组织部备案(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neauzzb@163.com)。各党支部的党组织生活计划上交本单位党委(总支)备案,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。
附件:东北农业大学基层党组织生活计划表
东北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
2016年9月5日